工程保險為何屢屢“受傷” 誰出了問題
發布時間:2012-12-05
從2010年6月到現在的兩年,對中國公路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和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來說,可謂是糾纏不清的兩年。
2010年6月,中國公路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和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下稱投保方)與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簽訂了一份保額為8億元的保險合同。但是,由于當地特殊的地質條件,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建設工地連續多次發生了塌方事故。投保方先后向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報案31次,但30次均遭到拒賠。投保方在向中國保監會云南監管局投訴無果后,近日又上書中國保監會,要求得到妥善處理。
工程保險為何屢屢“受傷”?究竟是保險公司無理拒賠,還是雙方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出了問題?
博弈兩年
2010年6月,投保方與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簽訂了《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投保單》,保險期限為
由于云南地理位置特殊,地質條件不好,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剛開工一個月就發生了塌方事故。
相關資料顯示,
投保方稱,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人員到場后表示拒絕賠付,理由是“強降雨屬于自然現象,并非保單約定的意外事故,并稱降雨可以通過天氣預報提前得知,降雨造成的積水問題也可以通過排水等措施解決,所以,此次事故的保險責任不成立,無法賠付”。
在隨后兩年的時間里,投保方先后報案31次,卻只得到了一筆170萬元的賠償金。
2012年,投保方向中國保監會云南監管局投訴,要求解決此事。7月,中國保監會云南監管局回復稱:“此事屬于民事糾紛,依法應通過雙方協商或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經過兩年的博弈,雙方的矛盾未得到解決。
“禍起”報案資料不全
由于問題無法得到妥善解決,投保方近日又向中國保監會上書,要求其出面斡旋。
為探究這件事情的深層原因,
據記者了解,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稱,雖然投保方是在云南購買的保險,保費也是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收取的,但按照平安保險公司的規定,理賠必須由總部操作。對于30次拒賠的原因,平安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投保方一些相關資料沒有提供完全。
“受傷”的工程保險
在郭菊梅看來,這一糾紛有可能涉及工程保險合同規定的免賠額。她告訴記者,自2008年汶川地震以來,我國西南地區的地質條件發生了很大變化,自然災害頻發,很多保險公司在作這些區域保險業務的時候,都將免賠額規定地比較高。所以,云南這起案件的投保方和保險公司的分歧有可能出現在免賠額上。投保方認為自己的損失比較大,而保險公司則認為損失在免賠范圍內,所以不予賠付。
“為什么說是因為報案資料不全被拒賠,我估計有可能與自然災害的等級定性有關。比如,投保方認為當時的降雨量已經形成了暴雨,但保險公司認為還沒有達到保險條款中規定的暴雨等級,而投保方手中也沒有氣象部門出具的足以證明暴雨等級的相關資料,所以就造成最后的分歧。”鄧新漢推測。
但是,在中國保監會還沒有給出最后處理意見之前,真正的拒賠原因我們還不得而知。
應充分考慮保險需求
兩年報案31次,30次均遭拒賠。不難看出,無論是當事雙方誰的原因,這一案件足以引起工程建設領域的重視。
為了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投保方和保險公司都要重視各自的保險需求。“鄧新漢給出了自己的建議。他認為,從投保方的角度來說,應該充分考慮到所實施工程的風險,如工程所在區域的自然條件、工程本身的技術條件等。另外,去年10月,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正式成立。當保險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可以尋求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的幫助。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說,也要了解地域條件、工程具體情況,估算自己所要承擔的風險,最后合理計算出保險費率,并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免賠額。
郭菊梅強調,自汶川大地震以來,我國進入了地震頻發期,今年9月,普洱就剛剛發生了4.2級地震。因此,無論是投保方還是保險公司,都應該考慮到這些特殊因素,并細化成條款具體體現在工程保險合同中,明確雙方各自應該承擔的風險,以免發生糾紛。
糾纏于此事兩年,相信投保方和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都有各自堅持的理由。對于中國保監會的處理結果,大家只有拭目以待。但無論權威部門最終給出什么理由,人們都希望工程保險以后別再”受傷“了。